房地产计入资产要求的规则与上限
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允许将房地产投资计入3000万港元的总资产要求,但存在严格限制。根据2026年3月1日生效的优化措施,总投资额被划分为两部分:2700万港元投向获许金融资产及/或房地产,300万港元强制投入指定的投资组合。
房地产投资的具体上限规定如下:
- 计入总资产门槛的房地产投资总额上限为1500万港元。
- 其中,住宅房地产的计入上限为1000万港元,且必须为单一物业,成交价不低于3000万港元。
- 非住宅房地产(如商铺、写字楼)的计入上限为1500万港元。
这意味着,房地产投资最多只能占总资产要求的一半,且住宅部分占比更低,反映出政策引导资金流向金融市场的意图。

申请资格与净资产证明要求
合资格申请人身份
该计划适用于以下四类人士:
- 外国国民(阿富汗、古巴、朝鲜除外)。
- 中国籍但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。
-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。
- 台湾地区居民。
净资产审查
申请的第一步是证明在提交申请前连续6个月内,一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。可计入的资产包括现金、股票、基金及房产(包括内地房产),需提供合法来源证明。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资产中,属于申请人的份额也会被考虑。此阶段仅需证明资产存在,而非立即进行投资。
审批流程的关键环节
整个审批流程主要分为两大环节:
- 净资产审查与原则上批准:向投资推广署申请净资产审查,通过后获得证明书。随后向入境处申请,获批后获得“原则上批准”,允许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不超过180天。
- 完成投资与正式批准:在180天内完成3000万港元的合规投资。之后向投资推广署申请投资规定审查,通过后再由入境处发放“正式批准”,申请人及受养人可获得最长24个月的逗留期限。
审批的关键风险点在于后端投资环节。在180天内未完成投资、投资资产不合规(如超出房产上限)或资金来源不明,都可能导致拒签。
续签与长期身份维持要求
首次获批后,通常获得24个月逗留期限,后续续签模式为“2+3+3”。
- 投资维持要求:整个投资组合总市值原则上需持续不低于3000万港元,其中至少2700万港元投在获许金融资产或房地产,300万港元在指定投资组合内。每次续签前需申请核实。
- 居住要求:续签本身不强制计算在港居住天数。但递交申请、缴费及领取签证时须身在香港。若计划在第七年申请永久居留权,则需满足“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”的要求,考察生活中心是否在香港。
- 若满7年但未满足通常居住要求,仍可申请“无条件限制逗留”,前提是持续符合投资规定满7年。

其他重要注意事项
- 房产购买时间点:2025年9月17日前后购买的住宅物业,适用的成交价门槛不同,之后购买的住宅门槛已降至3000万港元。
- 投资架构:自2026年3月1日起,允许使用成立少于6个月的合资格私人控股公司持有投资,便利家族办公室架构配置。
- 300万港元投资组合:该部分资金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,投向特定创新领域,设有锁定期,需有长期持有的准备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