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○取得他国或地区永居/国籍
①外国国民(阿塞拜疆、古巴和朝鲜除外);
②中国澳门特区居民、中国台湾省籍居民;
③中国籍或无国籍需先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。
○执业会计师审计资产
批量180天签注用于完成投资用于完成验资和投资审计
○投资推广署净资产审查
(前半年净资产3000万港元)
○入境处原则批
○签约金融机构开户+完成
3000万港元+会计审计
○投资推广署投资规定审查
(3000万港元投资)
○入境处正式批
○投资管理规定周年申报
(3000万港元持续投资)
○激活签注“2+3+3”续期需
审查投资资产情况
(连续7年保持投资数额需达标)
*注意:办理周期仅供参考,具体时间由申请国家的移民局和相关机构决定。
